南澳大利亚州《2023年继承法》:法律改革概述
南澳大利亚州即将对遗嘱和遗产管理法律进行重大改革,新《继承法2023》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什么是《2023年继承法》?
目前,南澳大利亚州的遗嘱和遗产管理受《1936年遗嘱法》、《1919年管理和遗嘱认证法》、《1972年继承(家庭供养)法》和《2024年管理和遗嘱认证条例》的管辖。
《2023年继承法》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旨在通过以下措施实现南澳大利亚州遗嘱和遗产管理的现代化和简化:
- 将所有现行的法律整合成一部简明的法案;
- 移除过时的条款;以及
- 引入新的条款以反映社会的变化。
该法案的目标包括:
- 简化法律程序;
- 增强遗产分配的公平性;以及
- 为遗嘱执行人和受益人提供关于其权利和责任的明确指导。
《2023年继承法》引入的主要变化
查阅遗嘱的权利
《2023年继承法》列出了有权查阅或自费获取遗嘱副本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 遗嘱中提到的人,无论是否为受益人;
- 较早遗嘱中提到的作为已故者受益人的人;
- 已故者的配偶、伴侣、子女或继子女;
- 已故者的前配偶或伴侣;
- 已故者的父母或监护人;
- 如果已故者无遗嘱去世,有权继承遗产的人;
- 遗嘱中提到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或如果遗嘱人无遗嘱去世,有权继承遗产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
执行人或管理人未履行职责时的救济措施
《2023年继承法》规定,如果执行人或管理人未履行法律要求的任何职责,未遵守向法院作出的任何承诺,或未遵守法院的任何指示,法院可应因未履行职责而受害的人的申请,作出其认为适当的任何命令。
该法案还规定,法院可以作出以下命令:
- 要求执行人或管理人赔偿任何遭受损失或损害的人;
- 法院认为适当的其他任何命令,以赔偿遭受损失或损害的人。
申请命令必须在申请人意识到执行人或管理人未履行职责的3年内提出。
考虑到大多数遗产在获得遗嘱认证后约六个月内分配,执行人和管理人可能面临在分配后很久被提起索赔的风险。
根据法院批准的协议分配无遗嘱遗产
《2023年继承法》规定,法院可以应无遗嘱遗产管理人的申请,命令按照法院批准的协议分配无遗嘱遗产或部分无遗嘱遗产。
此外,该法案规定,提交给法院的无遗嘱遗产的分配协议可以规定,将无遗嘱遗产的份额或部分分配给与无遗嘱已故者没有血缘关系的人。
家庭供养请求的更新条款
《2023年继承法》修订了家庭供养请求的条款。
以下人员有权请求利益:
- 已故者的配偶;
- 已故者的伴侣;
- 已故者的前配偶;
- 已故者的前伴侣;
- 已故者的子女;
- 已故者的继子女;
- 已故者的孙子女;
- 已故者的父母;
- 已故者的兄弟姐妹。
该法案进一步规定,继子女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才有权请求利益:
- 继子女有残疾并因残疾而显著脆弱;
- 继子女在已故者去世时依赖于已故者;
- 继子女在已故者去世前照顾或对已故者的生活维护作出了贡献;
- 继子女对已故者遗产作出了重大贡献;
- 继子女的亲生父母(继父母除外)积累的资产对已故者遗产作出了重大贡献。
这一变化意味着继子女的资格得到了扩大。
该法案还规定,已故者的遗愿是法院的首要考虑。
法院必须考虑:
- 任何有关已故者作出遗嘱中分配的理由的证据(如果有);
- 申请人的脆弱性和对已故者的依赖性;
- 申请人对已故者遗产的贡献;
- 申请人的品行和行为;以及
- 法院认为相关的任何其他事项。
最后,《2023年继承法》允许法院命令诉讼中的一方为可能被判给该方的费用支付提供担保,如果法院认为该方的供养请求可能没有依据或该方不愿意协商和解请求。
《2023年继承法》的影响
《2023年继承法》带来的变化是重大且广泛的,可能会影响每个人。
如果您已经立有遗嘱,建议您重新审视您的遗嘱,以确保其与新法律保持一致。
该法案特别注重保护脆弱的受益人,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这意味着您的情况和潜在受益人可能需要重新评估。
联系我们
《2023年继承法》代表了对南澳大利亚州遗嘱和遗产管理法律的重大改革。
通过现代化和简化遗产管理、加强对脆弱受益人的保护,以及承认现代关系和数字资产,该法案旨在为遗产的分配提供一个更加公平和高效的框架。
我们致力于引导我们的客户顺利应对这些变化,确保他们的遗产规划需求得到专业且精准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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