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妻签证(300类)
未婚夫/妻签证(300类)允许申请人来澳大利亚与未婚配偶结婚,通常在申请配偶签证之前进行。
作为一种临时签证,持有人可以在澳大利亚停留9至15个月,具体时间根据签证授予信上规定而定。
持有人必须在签证到期前以及在申请配偶签证(在岸)(820类和801类)之前结婚。
为什么选择未婚夫/妻签证?
如果申请人发现自己可能尚未达到配偶签证的标准,但想与配偶一起居住在澳大利亚,则可以选择申请未婚夫/妻签证。
签证持有人可以在获签后将家庭成员纳入申请,或在获签后将其作为随行人员。
此外,他们可以在澳大利亚工作和学习,且无需受任何旅行限制。
未婚夫/妻签证要求
未婚夫/妻签证申请人必须由他们的未婚夫/妻(即将结婚的人)赞助。
他们的未婚夫/妻还必须赞助其他包括在申请中的人,如子女。
此外,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如适用,未满18岁的申请人若签证对其不符合最佳利益,则不会获批。
在哪里可以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未婚夫/妻签证时必须位于澳大利亚以外的地方。
申请人可以在澳大利亚境内或海外举行婚礼(婚姻必须在澳大利亚法律下有效)。
获批未婚夫/妻签证后的居住安排
持有人及其配偶可以通过申请配偶签证(820类和801类)在澳大利亚长期居住。
满足申请配偶签证的资格条件后会先获得临时配偶签证,然后再获得永久配偶签证。
他们可以在结婚后,但必须在未婚夫/妻签证到期前申请配偶签证。
联系我们
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Bambrick Legal。
- 请拨打电话: (08) 8362 5269
- 也可以添加我们的微信 BambrickLegal
- 地址:133-135 Rundle Street, Kent Town SA 5067
相关文章—-成功申请澳大利亚签证的九个要点
联系我们
请填写下方联系方式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