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增值税 (CGT) 和遗产
通常情况下,当您从遗产中继承资产时,不需要支付资本增值税 (CGT)。
然而,如果您或您作为遗产的受托人出售继承的资产,您可能需要支付CGT。
您可以避免继承财产的资本增值税吗?
如果被继承人在1985年9月20日之前去世,您在出售继承的财产时不需要支付 CGT。
然而,任何在1985年9月20日之后对该财产进行的重大改进,可能会触发 CGT 责任。
例如,如果您在出售继承财产时,花费超过销售价格的5%用于翻新,并超过了出售年度的改进门槛,这就算是重大改进。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支付 CGT。
出售继承的财产
如果被继承人在1985年9月20日之前获得了该财产,且您在其去世两年内出售了继承的财产,任何资本收益或资本损失将不予计算。
在这种情况下,您不需要在这两年内将该房产作为主要居所。
如果您在1996年8月20日之后继承了一处财产,且该财产是被继承人的主要居所且在他们去世前未出租,您在其去世两年内出售该房产时,任何资本收益或损失将不予计算。
如果被继承人将该房产作为主要居所,且从未将其出租,而继承人也将该房产作为主要居所,他们无需支付 CGT。
为了让该房产符合主要居所的资格,您不能将其出租,且您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受益人。
您需要为继承缴税吗?
一般来说,在澳大利亚,继承本身是不征税的。
然而,视情况而定,出售继承财产可能会产生税务影响,例如 CGT。
外国居民的 CGT 考虑因素
如果您是遗产的外国居民受益人,CGT 在某些情况下适用。
例如,如果被继承人在去世时是六年以上的外国居民,或您在出售继承的财产前已经是六年以上的外国居民,您将需要支付 C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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