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大利亚州新的民事处罚制度:雇主因工资少付面临更高风险
自2026年1月1日起,南澳大利亚州公共部门及地方政府的雇主在工资少付及员工权益方面面临更高的法律风险。根据《1994年公平工作法(南澳大利亚州)》的修订,南澳大利亚州就业法庭(SAET)现可对未正确支付员工工资的雇主施加民事处罚,每项违规行为最高可处以25,000澳元罚款。
虽然这些修订并未引入新的员工权益或雇主义务,但其扩大了SAET可采取的执法措施,并标志着薪酬合规问责力度的进一步加强。
新的执法途径
此前,该法仅针对工资少付或违反薪酬相关义务的行为规定刑事处罚。尽管刑事处罚性质严重,但除极端情况外,实际上很少被追究。新的民事处罚制度提供了一种更具可操作性和灵活性的执法方式,使SAET能够在存在明确不合规证据的情况下进行干预,而无需达到刑事检控所要求的较高举证门槛。
要触发民事处罚,雇主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故意(deliberate)”和“系统性(systematic)”两个特征。个别或无意的工资少付行为不会触发这些处罚规定,但反复发生或有组织地未履行支付义务的行为则可能受到处罚。
什么构成“故意和系统性”?
故意(Deliberate)
故意行为必须是有意或有意识实施的,而非由于疏忽或无意造成。当雇主为政府机构或法人团体时,其责任可基于某名管理人员或员工的行为或主观状态而产生,也可通过证明该机构授权相关行为(无论是明示还是默示授权)来认定责任。这种授权可能体现在工作场所文化、政策或惯例中,例如未能采取措施防止工资少付行为发生。
系统性(Systematic)
系统性是指一种行为模式,例如长期反复发生的违规行为, 多名员工受到影响, 未回应员工投诉或者持续未遵守工资单(payslip)相关要求。 行为越具有组织性或持续时间越长,就越有可能被认定符合这一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如违规行为是由员工自身行为导致,雇主若能够证明其已采取合理措施(包括尽职调查及合规管理措施)以防止该行为发生,则可能免于承担责任。
哪些类型的付款受到规管?
民事处罚规定适用于广泛类型的付款,包括:
- 工资及工资附加项目;
- 加班费及罚率工资;
- 假期薪资及奖金;
- 津贴及养老金;
- 因工作健康与安全(WHS)义务产生的付款(例如健康与安全代表参加培训的时间费用)。
上述款项必须足额支付,以货币形式支付(例如银行转账或支票)以及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申请与时效限制
民事处罚申请必须在涉嫌违规行为发生后六年内提出。如多项违规行为源于同一连续行为过程,则在处罚时可被视为单一违规行为处理。
雇主应采取哪些措施?
鉴于民事处罚机制现已实施,公共部门及地方政府雇主应当:
- 审查其薪酬系统及合规流程;
- 确保所有付款准确且及时;
- 监督内部投诉及争议的处理方式;
- 妥善保存记录并依法提供工资单;以及
- 定期审核企业协议(enterprise agreements)或现代裁决(modern awards)项下的员工权益。
虽然这些修订并未创设新的义务,但其显著提高了未履行现有义务所需承担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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