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SR更新: 赁和委托
《2015年个人财产证券修订(解除管制措施)法案》(Cth)(解除管制措施法案)是对《2009年个人财产证券法》(Cth) (PPSA)的修正案。
《解除管制措施法案》修订了《PPS租赁法案》第13条中“PPS租赁”的定义。
这意味着,所有租期为90天或更长,但少于一年的租赁和委托不再属于担保权益的范畴。
这些类型的租赁或委托是典型的序列编号的货物(如汽车,船,船舶和飞机)。
《解除管制措施法》不具有追溯效力,不影响在生效日期之前签订的租约或委托。
因此,该修正案将减少与注册相关的合规成本。
由于上述变化,企业应重审(如有需要,应作出适当修订)其:
- 租用条件(特别是确保租用期限明确); 和
- PPS政策和实践,确保他们不会在新规则开始后进行不必要的注册; 和
- 确保如果没有注册,租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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